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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

来源:船营区就业服务局培训科 发布时间:2022-06-01

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
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各乡镇街:


为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《吉林省人社厅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[2022]34号)要求,结合我市疫情防控需要,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市各驻吉高校、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、民办培训机构、中小学、幼儿园负责防疫、消毒人员,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、医疗机构和民非组织防疫一线工作人员;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的其他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,开展防控知识、个人防护和卫生规范、日常预防性消毒、重点公共场所及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培训。按照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标准,此次培训分“消毒员”“防疫员”和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”三个工种,每个工种6课时。
三、培训费用
本次培训不收取参训学员培训费用。在培训合格后,按每人累计不超过2个工种。
四、广泛宣传动员。本次培训为线上培训,不设名额限制。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下,各乡镇街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,动员各类相关人员参训。
五、学员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习任务(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)。
社区工作者取得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可聘用到相应工作岗位。
各乡镇街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10日前
宋丽1207466695@QQ.com
培训时间由市里统一通知

附件下载:附件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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